江苏工伤级别赔偿一至十级计算标准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工伤级别赔偿一至十级计算标准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江苏工伤级别赔偿一至十级计算标准

江苏工伤级别赔偿一至十级的计算标准如下:
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关系处理 可享受待遇
一级 本人工资×27个月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级 本人工资×25个月 保留劳动关系 同上
三级 本人工资×23个月 保留劳动关系 同上
四级 本人工资×21个月 保留劳动关系 同上
五级 本人工资×18个月 保留劳动关系 1.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按约支付工资;
2.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3. 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级 本人工资×16个月 保留劳动关系 1.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按约支付工资;
2.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 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级 本人工资×13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12万元
八级 本人工资×11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8万元
九级 本人工资×9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万元
十级 本人工资×7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万元
具体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

二、江苏省工伤6级的赔偿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江苏省工伤6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程度和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倍。

3. 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按照被扶养人数和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倍。

4. 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5. 工亡抚恤金:按照被扶养人数和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的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赔偿标准。

三、2021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明细表江苏

2021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有以下明细表。1、医疗及康复费用:一般实报实销。但工伤康复报销需要先申请工伤康复得到批准以后再去康复。

2、住院伙食补助费:购买了社保,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支持。未购买则由用人单位支付50元/天。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单位支付

4、单位支付统筹地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用,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5、单位支付辅助器具费(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鉴定结论中要有体现)。

6、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支付。以上就是2021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明细表江苏。

四、江苏盐城工伤赔偿伤残补助金是怎么样计算的

1. 江苏盐城工伤赔偿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一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的。
2. 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标准进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程度分为十级,每级对应不同的补助比例。
工资标准则是根据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通常是根据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3. 除了伤残补助金,工伤赔偿还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
同时,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

五、江苏省55岁以上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工伤计算方式

2021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

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伙食补助费

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70%。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交通食宿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1)五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4(系数)×月工资

(2)六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2(系数)×月工资

同时患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

2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

20-3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30-4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

40-5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50-55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55-6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六级伤残

2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20-3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30-4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

40-5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50-55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55-6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1)七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0(系数)×月工资

(2)八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8(系数)×月工资

(2)九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4(系数)×月工资

(4)十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2(系数)×月工资

同时患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2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

20-3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

30-4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40-5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50-55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55-6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八级伤残

2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20-3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30-4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40-5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50-55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55-6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九级伤残

2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0-3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0-4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0-5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50-55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55-6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

2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0-3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个月

30-4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40-5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50-55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55-60周岁=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个月

2020江苏经济数据

1、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056元

2、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31329元

3、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675元

4、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716元

(1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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